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3-05-25  来源:作者:姚松茂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安〔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校园及周边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落实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全员安全岗位责任, 进一步提升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以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态度,督促各单位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健全完善和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机构

兰州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四、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落实安全责任

校内各单位在学校建立的安全责任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学校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同时将安全责任考核机制与年终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相结合。

(二)隐患排查治理

1.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品规定进行购置、管理、使用、销毁等,除教学、生活、工作所需外,校内不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教学用危险品要有专用仓库或橱柜储存,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器材,教学用危险品的领用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记录、做好审批。校内单位和个人不准将房屋、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影响教学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经营活动,尤其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及经营。

2.校舍安全。对学校所有校舍及建筑物附着物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修复,对于经房屋质检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一律停止使用,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对校内的泡沫彩钢房进行全面排查和拆除。

3.消防安全。加强对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各单位自查所属区域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灯具开关、插座是否正常工作,有无裸露、打火现象;线路有无老化和超载现象;教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4.交通安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车管理,司机、车辆必须证照规范、齐全,车辆专人负责,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实习、实践、参观考察等乘坐的车辆必须为符合营运规定的合格车辆,严禁租用农用车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出行前须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配备教师带队,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

5.食品安全。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继续落实“明厨亮灶”建设内容,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存储、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和检查,促进食品安全。同时,做好流感和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6.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等关键环节和针对施工现场临时员工多、临建设施多、动火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易燃可燃材料多等问题,采取错时检查、联合检查等手段,从严整治施工现场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同时,基建等部门要严把建筑施工工地可能发生火灾隐患的源头,配合施工监理公司严把材料关、质量关,严格按标准、按要求、按图纸施工,确保在建项目质量过关。

7.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校内各安全重点部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重点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档案详细、应急预案具体可行。其中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落实“三防”措施,必要时应配备监控设备,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中毒等事故。

8.校园周边安全。积极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综合环境的巡查,对发现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积极会同政府相关部门集中进行整治,保障校园周边安全。

(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师生主动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意识和组织疏散应急避险能力。

(四)开展督导检查人员专题培训

各学院、各单位在自查自改阶段,要集中对督导检查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督导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督导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9日前)。学校将通过网络、微信群等方式,进行专题动员部署,组织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本实施方案,切实增强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自查自纠(8月底前)。校内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对照自己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排查隐患,列出清单,逐项进行整改。

(三)督促检查(11月底前)。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在认真督导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抽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提高(12月)。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在行动上勇于担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落实到人,确保此项行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深入发动。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重大事故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了学校宣传的安全教育知识外,各学院、相关部门还要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讲座,举办消防演练等安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学习,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安全工作浓厚氛围。

(三)及时整改,注重实效。坚持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双管齐下,严格落实措施,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四)严格信息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任务清单见附件《兰州大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各负责单位按清单要求每月2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912219电子邮箱:bwb@lzu.edu.cn

校园安全是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的防线,是保证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的基础,是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体现,是关乎学校和谐发展的根本。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为全校师生创造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附属医院、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家属区物业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附件:兰州大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任务清单.docx

兰州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小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