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校内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即日起至1月20日开始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安排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自行安排,在内部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内容如下: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用电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2.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遮挡、堵塞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完好;
4.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处置是否妥当;
5.相关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6.本单位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
7.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职能部门检查
各职能部门自即日起至寒假结束在全校持续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基建处负责对在建项目工地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2.资产处负责对公共用房和自建房进行检查,并落实相关整治工作。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存储情况进行检查。
4.后勤保障部负责检查公寓、饮食、校车、燃气、用电、特种设备、维修改造项目及各家属区安全。
5.保卫处负责检查校园消防、交通安全及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6.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学院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对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部署检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职能单位要认真抓好各自负责领域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找准存在的安全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问题不遗不漏,整改落实一盯到底,绝不走马观花,一带而过。
(三)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清单,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时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三、其他
1.第一医院、第二医院、资产经营公司等,结合实际自行安排相关检查。
2.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问题隐患清单(含照片)等于1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邮箱:bwb@lzu.edu.cn,联系电话:8912219。
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