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教职工落户、教职工户口迁出

日期:2024-06-04  来源:


    新入职教工落户:

  一、分配、调入我校工作,未单独立户的教职工户口迁移凭:

1.学校人事处出具落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必须是渭源路派出所);

2.学校人力资源部入职红头文件;

3.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持以上材料前往保卫处户籍办办理落户登记卡,然后到渭源路派出所落户口。

  二、新留校的教职工,户口需变更为教工户口,变更时请持学校人事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和人力资源部入职红头文件。


 教职工户口迁出:

1.教职工住房在学校的,凭学校住宅科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房屋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

2.教职工住房在校外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房屋所属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