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园贷”风险提示

日期:2016-05-17  来源:作者:保卫部(处)


“校园贷”凡指发生在校园(多为大学校园)中的贷款行为。近两年来,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的网络贷款平台开始“跑马圈地”,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和高风险理财,令其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恶性事件。

“校园贷”存在诸多的诈骗风险。主要表现在:

1、骗取学生个人信息,代替别人办理贷款业务;

2、帮助大学生办理一次贷款后,冒用其身份继续贷款;

3、以贷款前需收取担保金、人身保证金等为借口,反复诱骗贷款大学生汇款;

4、骗取大学生父母、辅导员、同学等信息作为隐性担保人,如不能按期还款,就会采取恐吓、骚扰等方式要求隐性担保人代为还款。

为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拒绝不良网络借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近期兰州大学学生会做的“校园贷”风险评估报告,现就“校园贷”风险防范,对同学们提出如下倡议和提醒:

1、不参与、不宣传“校园贷”违规违法活动;
       2、不鼓动、不胁迫他人在“校园贷”中借款;
       3、不张贴、不转发“校园贷”违规违法信息;
       4、不冒用、不顶替他人身份进行校园贷款。

希望已经身陷“校园贷”陷阱的同学主动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报警电话:本部校区电话:8911119  8911110
                          榆中校区电话:5292156  5292110

保卫处
校学生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