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甘教安[2015]6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及形式: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自6月1日起至9月10日结束。按照分级负责、主责部门牵头、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学校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6月1日至7月15日:各单位自查自纠,认真仔细检查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梳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安全管理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7月16日至7月20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小组进行重点检查抽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学校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到实处。
(三)7月21日至9月10日:巩固深化安全隐患整改效果,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隐患整治归零化、监督检查规范化、应急处置科学化、追究问责法制化。
二、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按照《兰州大学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校保[2014]9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和牵头部门要明确责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狠抓落实。
三、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落实此项专项行动的任务,要专人负责,完善各项措施和制度,各个检查环节有记录、有牵头领导、有分析、有检查、有措施。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后,结合2014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排查出的具体安全隐患、新隐患台账、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上述材料请于9月15日前,纸质版报保卫处综合管理科(贵勤楼138室)电子版发bwb@lzu.edu.cn邮箱。
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和护士学校结合此《通知》和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附件:1.《兰州大学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兰州大学保卫处(章)
2015年6月1日